話說今天寨主去咱D市的市警局蓋手印。

平日好端端的為什麼要蓋手印呢,莫非寨主殺了人放了火搶了民宅幹了些見不得天日的勾當?非也。

寨主是為了美麗的華盛頓州 (State of Washington)、偉大的佛羅里達州 (State of Florida) 以及富有的加利福尼亞州 (State of California) 去的。

這三個州特別擾人,不與其他州合作,硬是要手印備檔才肯放執照,這下好了,咱山寨中有一位 John 先生為了加州去蓋了三次,就因為加州的執照局第一次說蓋不清楚,第二次說把手印搞丟了,可憐的 John 先生只好再去第三次。去了這麼多次,不知道的人大概以為他是作奸犯科在保釋期間的犯人回警局報到吧。

咱一行四人到了市警局,發現D市的市警局蓋手印的方式還是傳統的碳粉印,我就問了幫咱蓋手印的女警員,怎麼現代科技這麼進步了,咱警局還沒有換成數位掃描的手印機呀?「喔,我們有一台的,但是因為太貴了,我們放在地下室專門給罪犯用的。」喔,那咱還是用碳粉就好了。

由於四人必需輪流,寨主第一個蓋完就先出去大廳等,等著等著看到旁邊的廁所,想說撇一下條吧反正也不會太久,交代一下咱一行中另一個印度女生就進去廁所了。

就在好不容易解決完正要拉衛生紙清理一番之時,裝廁紙的不銹鋼盒竟然鬆脫下來,切到寨主的中指。




不過就是個小小的傷口,當時雖然有流血,但也是個小事對吧?接下來發生的就讓寨主傻眼了。

寨主到櫃台想問問有沒有OK繃,心想幾乎所有公司、機構都一定會有 First Aid Kit 急救箱,要一個OK繃應該沒什麼大不了的。沒想到櫃台的小姐見我流血 (只有區區數滴而已,不擠一下還流不太出來),就拿起電話並跟身後的女士說了一些話,當時因為有隔窗我聽不見他們的交談,沒想到幾秒之後 (不誇張,真的是幾「秒」之後) 警長來了,一副我受了很大的傷的模樣問我怎麼樣,還好嗎,又過了幾秒 (對,又是幾「秒」) 另一名女警員來了,拿起簿子要寫下我的姓名生日電話號碼和住址以便備案。

女警問我是哪裡受傷了,我舉起中指給她看,正好對著警長,警長風趣地對女警說「妳是故意的對吧?」我也打趣地舉起中指對女警說「喔,妳沒看清楚是吧,來,是這裡,再看一次。」

就在女警員寫下備案的同時,另兩名市警局的人也來了,一個拿著相機,另一個拿著一張表格要我填,警長說「不好意思,你在我的轄區下受了傷,我就得慎重處理。請你填這張表格。」正在我一整個受寵若驚之時,最誇張的來了:兩名醫護人員開著救護車來,手上拿著一只OK繃!


救護車!


救護車……


只為了一只OK繃……


兩名醫護人員其中一名幫我貼上OK繃後,另一名拿著另一張 Waiver Form要我填,意思就是說,我拒絕醫療照護,日後要是有什麼問題他們概不負責。醫療照護……我能不拒絕嗎?難道要跟著他們去急診室嗎?

填完大大小小的表格,也把手指讓他們照完相,接下來出現的是另一名市警局的人員叫我帶他們去廁所裡指出問題所在點,才好不容易放我走。

整件事讓我最驚訝的有兩點:

一、市警局在處理這件事上的效率。總共有八個人在五分鐘之內全數趕到將大廳擠得滿滿的,而且是在兩通電話之後。

二、納稅人的錢浪費在「程序」上面。我能了解警長需要按照程序來備案,也因為是流血、切傷所以得這樣處理,但知道行情的人都知道在這裡出動一輛救護車的要價都是三、五千一趟,加上所有人力的支使等等。

D市算是還滿富有的市鎮,但是希望類似的情形下次不要再發生了,我寧願市府把救護車的錢省下來多買一台數位手印掃描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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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主只有普通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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